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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工作(原美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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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简介
QIKANJIANJIE
期刊名称:艺术工作(原美苑)人文扩展(2018年版)
  • 主办单位:鲁迅美术学院
  • 国内刊号:21-1079/J
  • 国际刊号:1003-5605
  • 出刊周期:双月
  • 级别:人文扩展(2018年版)| 中文核心(2017年版)| RCCSE(B+)(2017-2018) |中文核心期刊(2014)|中文核心期刊(2011)|中文核心期刊(2008)|中文核心期刊(1996)|中文核心期刊(1992)
  • 查重要求:15%以下,杂志社不收版面费    论文查重
  • 字数要求:
  • 审稿周期:三个月
  • 见刊周期:
  • 论文模板: 模板下载
  • 版面费收取参考:
  • 投稿渠道:
  • 投稿所需资料:
《艺术工作》创办于1938年,原为鲁迅美术学院前身延安鲁迅艺术学院院刊,主要刊登当时鲁艺师生创作的美术作品与理论批评文章。鲁迅美术学院学术委员会经过慎重考虑,决定予以恢复,其办刊宗旨不变。刊名变更申请已经通过辽宁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及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审核批准,特此周知。
本刊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二为”方向,贯彻“双百方针,立足东北,面向全国;坚持普及与提高相结合,强调群众性、知识性、学术性与时代精神,为繁荣美术出版事业做贡献。
主要栏目
主要栏目有北国画廊、画家与画、技法探索、外国美术、美术博览、考生信息、连环画园地、漫画园地、书法园地、美苑繁花等。
读者对象
读者对象为专业及业余美术工作者和美术爱好者。
更名为《艺术工作》
自2016年起,鲁迅美术学院学报《美苑》更名为《艺术工作》,这是恢复使用延安鲁艺校刊的刊名。《艺术工作》创办于1938年,登载当时鲁艺师生创作的艺术作品及理论批评文章。
鲁迅美术学院学术委员会经过深入讨论,决定恢复使用原校刊刊名《艺术工作》,不再使用《美苑》刊名,报辽宁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经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批准。《艺术工作》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号:ISSN2096—076X;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CN21—1598/J。
《艺术工作》与《美苑》一脉相承,保留其精华,发展其构架,内容更加丰富,涵盖美术、设计、理论研究等诸多学科领域,更加关注当代艺术创作、学院教育和前沿理论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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